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审核工作;组织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负责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延期审批;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承担权限范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导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中心、黔东南州水土保持站工作。